遗产归属问题咨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14:41:49
外公前几年去世了,后来留下一套房子,由于某种原因,房产证在其名下一直没有当做遗产分给子女。最近,大舅舅(其子)与大舅妈离婚,并在离婚协议上协议如下:夫妻双方所有财产归其子女。请问,如果这套房子要分的话他们(大舅舅,大舅妈,其子女)谁有继承权???
离婚协议上的内容(夫妻双方所有财产归其子女。)指的是离婚前的财产,还是离婚后的?如果其自己不让子女住的话,是否算作没有尽到赡养义务?? 最好有能罗列出相关法律,谢谢

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这套房子要分的话,在外公没有其他合法继承人的前提的条件下,大舅舅、大舅妈的子女有继承权。法律依据是其离婚协议书。如果外公有其他合法继承人,这套房产由你舅舅和其他兄弟姐妹(外公的子女)平分继承后,属于你舅舅那份是他和你大舅妈的夫妻共同财产,他们有协议的话,那这部分遗产由他们的子女取得。
2、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最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离婚协议应该约定双方共同财产的归属,如果写明所有财产归其子女的话,那这实质上是个赠与协议,就是说除了双方的共同财产,夫妻双方的个人财产也归子女了,这个离婚协议有点不伦不类;
如果房子继承的话,首先属于你大舅舅的份额应该是你大舅舅个人享有,更不要说他们现在已经离婚了;其次,如果离婚协议就写所有财产归子女所有的话,那么应该不包括在协议签订以后取得的财产,所以这部分房产的份额应该归你大舅舅。

广东胡律师:

这套房产由你舅舅和其他兄弟姐妹平分继承后,属于你舅舅那份是他和你大舅妈的夫妻共同财产,他们有协议的话,那这块由他们的子女获得。

因该是大舅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