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情况我是否能拿到工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20:02:54
事情是这样的
本人三月底 应聘了一家医药公司当业务员 入职时并没有签订合同 当时提出试用期是两个月 到五月11日 我提出辞职 应当领取的钱为“工资700+补助100+提成48” 主管没有给我 理由是要找到人交接
并写了张欠条给我 最后两句是:与五月份之前通知做现场交接后方可领取以上款项
我的工作是otc专员 她现场交接的意思是要我带新的业务员跑一遍所在区域的药店
结果到现在6月17她以没有找到接受的业务员为由不给我工资 问她什么时候能找到 她一直没给我明确的时间
还有个和我一样情况的人 她上门去要工资 结果主管给了她一半 并重新写了一张欠条 表明找到新的接受人 交接后再给她工资 连时间限制都没有
这个结果我不能接受 所以想上门去要 一次性要回
现在我手上有那张欠条 请问我能否要会工资?
新人分数比较少
希望各位帮帮忙 觉得那家公司有点过分

直接跟主管说,马上结清工资,否则劳动仲裁

虽然你没有劳动合同,但是凭这个欠条就可以仲裁

只要应得工资算是可以的了,你有其他证据的话,还能要求双倍工资,补交社保的

跟他讲再不给就要通过法律手段解决了

我认为你没有和他们签定劳动合同就是个错误...发生着种事情,你要真是利用法律手段,也对你很不利,因为你没有劳动合同.

但是你着种情况,工资是可以追要的,只要数目正确,如果他不给,向劳动部门投诉.一定保管好你的欠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