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公司解散,员工如何维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20:05:01
我的一位朋友在一家股份制(国资40%,私资60%)公司工作了6年半,如今由于公司经济效益不好,股东撤资,于是公司解散了。

2004年,公司为了留住我的这位朋友,拨给了他10万元买房子,说是当作公司发给他的奖金,但我的这位朋友给公司打了欠条。

如今公司倒闭,公司只承诺将工资发到7月份,其他的情况尚不明确。对于这种情况,我的这位同事能得到哪些补偿,他如何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请各位懂法律的朋友帮帮忙,谢谢!

您好:
1、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清算完结前的工资。
2、如果工作超过六年半,可以要求支付相当于7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3、10万元钱,由于你朋友打了欠条,所以在没有相反证据推翻该欠条并且能够证明其属于公司奖励的情况下,你朋友应该偿还。
既然公司已经解散,那么就要时刻提防公司股东非法转移公司财产从而损害职工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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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时候,员工的薪资是第一位清算的,请提交到公司清算委员会,或者提请民事诉讼。

清算 你要还1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