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男孩与x女孩(未满15周岁)发生关系算犯罪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23:13:46
男孩也才16岁

只要已满十四周岁,并且是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就不是违法犯罪。
  1、与年满14周岁女孩发生性关系且自愿的,不构成犯罪 。
  2、从道德上来讲,小女孩年龄还太小,不要从之为好。
  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自愿的话 应该不算 又不是强奸 现在OOXX的90后多的很 没事的 不过会被家长骂死的 呵呵 不要有宝宝就行了

肯定是强奸罪。根据法律来说不管是不是自愿的都是强奸罪。因为女方未成年。不信去咨询律师。

构成犯罪 但是如果情节显著轻微 危害不大的 不认为是犯罪

不算犯罪,中国法律规定,只要满14周岁(双方同意)发生性关系的不算犯罪。

以女孩是否满14周岁为界限,
未满十四周岁不管愿意与否都构成犯罪,但也有特殊情况,比如女孩长得很成熟,自己对外都称已经成年,这时女孩自愿发生关系的,则不构成犯罪。
已满十四岁的要看是否是女孩愿意,自愿发生性关系的,不构成犯罪,被迫发生性关系的,构成强奸罪。

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