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途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00:38:08
在房地产行政管理中建设单位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途径, 还有房地产交易的特征,求高手回答一下,急!~谢谢。。

(1)直接与县一级土地管理部门协议土地批租。
也可与村级政府或相关单位商议并请他们变更土地所有制后再进行买卖,与县一级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土地所有权出让合同。

(2)转让。目前有许多开发区,与之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要明确开发区是否拥有该转让地块的使用权。

(3)土地作价入股,采与中方合作、合资的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通常中方都是以提供土地作价参与。由此间接取得土地使用权。

(4)参与国有企业的收购、兼并等资产重组活动,从而获取土地使用权。
(5)参与土地使用权招投标。
(6)参与土地使用权拍卖。土地使用权拍卖是由地方人民政府和土地主管部门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符合条件的用地者到场,就所出让使用权的土地公开叫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土地受让人要依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出让具体要求对土地实行开发、经营和使用。
(7)通过行政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
《城市管理法》规定,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