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打架责任的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7:06:58
甲方(我)某建筑公司,乙方某建筑公司(A、B、),我公司将某工程分包给乙方,我进行管理,因为乙方在施工太慢,我方按合同对乙方进行处罚,我把罚款通知交给乙方后,走了50米远,乙方A骂我,我又走回去和他理论,后发生冲突,我先动手,我 和A打架,A用 安全帽 打我,B也好像帮忙,打架之后我发现我 的锁骨被打骨折。
请问:我,甲方,乙方,三方在我的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中各自应该承担比例多少?这件事情责任怎么划分?(事件责任和医疗责任)我自己单位有责任么?
乙方没有受伤,我的锁骨被打骨折。

第一点,我首先注意到是你先回去了,而且是先动的手。第二点,你开始肯定是很有理的,但是我要提醒你注意的是:这件事的发生与开始乙方的辱骂是没有任何因果关系的,而你先动手打人确实是有因果关系的。而他们把你打成应该是轻伤吧!那就是他们的不对了,我建议你去起诉。因为已经构成了轻伤,可以按故意伤害罪处理,应该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至于责任方面,你想不负一点责任那是不现实的,只不过你是次要责任,应该承担40%~20%之间(这要看法官怎么判了,如果是我的话,我一般是30%)。(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70%,就是他们应该赔偿你的钱数了,一般的钱数在我的法官生涯中好像大约在5万元左右的样子。不过我没有看见你的医疗单,所以也不好下定论,你要是想详细咨询我的话,可以发百度消息。

像这种情况 不管谁应该及时报警立案 然后你就乖乖的去住院治疗 然后找受理案件的人开证明 做法医鉴定 法医鉴定出来后 1.你可以通过派出所的调解私了 2.你可以上诉告他 请法院判钱给你 你就放心告你的 打官司绝对你赢 现在的法律是依伤者 不是看谁先动的手
建议私了 这样你可以多向对方要一点钞票 法院判 也就是医药费+误工费

分数不多,事情不少,我还真没空往下看。

你的公司有治疗的责任,对方,和对方的公也有,按法律来讲是对方个人赔偿,其不能履行的话由对方公司先行垫付,如果一时还是没可以实现的话由你自己的公司先行垫付,这都是义务,到最后还是要对方个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