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0:44:40
请高手点解一下:在试用期内,老板发逐客令了,那工资该怎么结算啊?主要问题是 是不是要一次结清?若不是,最长期限又是多久啊?
我们这(好像很多公司都一样)有扣一个月工资的做法,就是第一个月就是做一分钱也拿不到,得等做完第二个月后第三个月开始时才能拿到第一个月工资,且试用期内都没有签订合同(这是违法啦但现实就这样,公司是人家开的,在公司老板自诩比劳动发还强,当然肯定有当地政府充当保护伞)是不是就属于没有约定的情形啊还是说公司一直以来都是这种做法,就算是规定或默认的相互约定呢(自己感觉也将不通了)。像这种情形,在试用期内,老板炒人是不是要一次性结清且时间最长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呢?

一次性结清

补充: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在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再补充:

必须在两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结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