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位有过经验的朋友或是律师帮忙解答一下,谢谢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16:16:04
我是2008年3月3日到我现在这家公司实习的(职位是营业担当,主要经营的是金属材料的,每个月只有两天的休息时间,其余的周六周天只有三天算加班,其余的算白干,这样合法吗?),实习满三个月后签订了劳动合同和附加的承诺书,1.在我手中的劳动合同没有任何劳动行政部门的印章和签证机构的印章请问此劳动合同生效吗( 合同里只能找到我们公司的印章和经理的印章还有我本人的签字)? 2. 承诺书:具体的内容是:承诺书 本人承诺:从大连XX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离职后,一年内不在同类企业从事工作,不泄露公司的任何秘密,如有违背,公司有权追究其本人及应聘单位的民事赔偿责任。承诺人:本人签字 公证人:辽宁竞业律师事务所 日期:2008.6.19 承诺书 上也没有任何印章只有本人签字请问生效吗?当时签的时候公司也没有和我谈保密金是事,因为不懂所以签字了,现在因为经理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冤枉我把公司的管理软件拷贝了一份让我速速还给公司,而我没有做过,和经理闹僵了,我现在不干的话他能不能陪我一个月的违约金,和精神损失费。我想到和现在一样的工作单位去工作的的话,需要承担什么民事责任,他现在是不是应该支付我一年的保密金呢?

如果你还在公司,就去拷贝一份日后备用,肯定要支付密保金的其金额不得低于工资标准,经理没有权力与你解除劳动关系,除非他是法人代表。而且需要书面的通知才可以的。他是哪棵葱?加班时间有考勤表的,可以依据考勤表索赔加班费,拒不支付的,申请一倍的赔偿金。非法辞退解除劳动关系的,支付赔偿金。狠狠地告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