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关于经营承包和房屋租赁的纠纷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21:10:57
2008年9月20日和对方签订了一个承包经营协议,时间是到今年的9月20日,但是由于对方并没有按照协议中我方所要求的方式经营,并对我方的名誉造成了一定的损害,因此几天之前我方把合同解除并且把营业房出租给第三方(房屋租赁合同是签的今年7月1日生效)。但是之前的那一方却以经营承包协议没有到期为由拒不搬出。
请问现在该怎么办?眼看着和人家第三方签订的7月1日的合同生效日期就要到了,多谢各位!

一,你与前手签订的合同中有无单方可解除协议的内容,该条件是否成就即你有无解除合同的权利。
二\若你可以解除合同的,对方拒不迁出构成违约,造成你的损失应予赔偿。
三。以后注意将后一手的合同期限灵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