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个平面设计的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21:51:16
我在网上下载了一些非主流的布鞋的图片,也没见它的标致,我想把它的上面的图案P掉,做成一个平面效果图,放上我的网上。可能会添加其他效果。
http://shop.hvbao.com/images/upload/Image/S-Z8285e.JPG图片的链接。

请问,这里我会触犯那些法律。

主要涉及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即以复制、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
  、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以及许可他人
  以上述方式使用作品,并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

  可能侵犯原图片著作权人的修改权以及保护作品完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十四条 编辑作品由编辑人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
  的著作权。
  编辑作品中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假如你的行为在法律上够得上修改的话(不是传统观念上的修改),你应当征得原著作权人同意。但是对你的行为是否构成修改,我的看法是否定的。我认为只是利用素材的行为。(这张图片我认为不具有独创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