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人身份证于2009年6月25日被贼所偷,先声明挂失、作废。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7:36:28
姓名:冯忠孝
身份证:622923198411017139
现在网络的效力应该比报纸大,而且百度的权威性是不容置疑的。

以后出门要小心了,呵呵 顶一个

这网上发布没撒用的

喂~~~去自己户口所在地 派出所 挂失啊 不是发个声明就没事的
我有个 客户 也是身份证被偷了 小偷拿他的身份证 在宾馆作案 他自己在派出所做了个 零时身份证 结果他再到 我这边出差时 一登记住旅馆 就被监控了 晚上8点多的时候 还没反应过来是 怎么回事 就被抓了 被拷在 铁窗上 战了 一个晚上 夏天哦 蚊子多啊 穿个裤衩 可惨了 早上到 我这确认了 才放出来 连个 道歉都 没有哦 你要 注意哦

1、建议你尽早去派出所挂失,防止坏人用你的身份证作案。
2、带户口簿去当地派出所重新办理身份证,最好自己去,重新拍照,这样能够与以前的身份证有明显区别(现在办理身份证很方便)。
3、如果你急等身份证用,就去派出所开一张临时证明。

32647908 你好:为了免责,唯一的办法你应该登报声明挂失才有法律效力。登挂失的报纸应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与受众群体。其他声明方式无效。去派出所挂失也没用。不信你可以与派出所联系,应该不受理.

声明作废最好去登报纸吧。网上声明法律承认与否都是未知数。将来不法分子要是拿你身份证做了什么不法的事你有报纸为证。
给分啊~嘿嘿 O(∩_∩)O~

网络影响力是比较大不错,但是你声明作废只是起到一个依据的作用,你在网上声明作废了,如果不法份子拿你的身份证做了违法的事情的话,只有报纸才能为你提供有力的证据证明这张身份证不是你在用,网络上声明作废不一定作为有效的法律依据 你明白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