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签劳动派遣合同有什么是不是对以后发展不好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1:06:46
新签了一家单位,没想到今天过去签才发现是劳动派遣的合同。
请问一下签劳动派遣合同有什么是不是对以后发展不好啊?

听说在派遣期间用工单位可以随时解除与劳动者的派遣关系?
我那合同上好像没有怎么约定违约或者辞退的情况。
就怕那单位是临时需要人招一批进去干上几个月任务完成就把我这批辞退了。
我们签的是3年的固定期限合同
另外在问一下,我进的这种单位的性质是属于刚开始工资和福利不高,以后逐渐的涨的比较快的那种。
如果签了派遣合同,请问是不是在这3年内工资和福利就不动了,不会再涨了?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五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第六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

请问一下签劳动派遣合同有什么是不是对以后发展不好啊? 上班有半年了公司一直没给合同和社保.现在跟一家劳务派遣公司签劳务派遣合同.请问我们该如何维护权益? 签完合同之后,我们手中没有合同,请问这样的合同合法吗?还有劳动发上有十五年的合同吗?? 新劳动合同法生效前为什么公司会让签劳务派遣合同?不明白这里面有什么猫腻,请知道的朋友帮忙回答一下,谢谢 请问<新劳动合同法>对签了合同员工的”年递增”工资有没有什么规定? 谁知道什么是派遣式的合同 关于新劳动法(签劳务派遣合同) 签劳务派遣合同的员工社会保险缴纳标准? 签了有扣抵押金这样条款的单方面劳动雇佣合同,这样的合同有没有效? 合同怎么签.,请问一下各位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