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关于行政主体里的授权组织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2:38:20
1、“授权组织,可以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请问:什么是授权组织?最好举例说明。
2、“如果授权没有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则视为委托。而受委托组织不是行政主体。所以,如果是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被申请人或被告是行使委托权的行政主体,而不是被委托的组织。”
我一头雾水,高人们能否给我解释这段话,越详细,越通俗,越好。
谢谢啊,不胜感激!

【被授权组织的概念】被授权的组织,是指依据法律、法规的授权,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管理权,并由自己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组织。
PS:首先要了解行政主体的概念、外延及其法律地位。行政主体包括两类:行政机关和被授权组织。只有行政主体才能成为被申请人或被告。行政机关是最常见的行政主体,是最常见的被告(被申请人)。
【特征】
1.是国家行政机关以外的组织,包括行政机构和社会组织。
2.其行政职权来源于法律、法规的明文授权——行政授权。
3.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
4.由自己独立承担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可以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和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
【例子】高等学校根据法律法规对学生进行学籍学位管理,学生对学校不予颁发学位的行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此时的学校的身份就不再是普通的事业单位,而是一个行政主体(也就是 被授权组织),可以成为被告。
【受委托组织】受委托组织是指受行政机关依法委托,以委托的行政机关的名义行使一定的行政职权,其法律后果由委托的行政机关承担的组织。
【难点】从定义中可以发现,受委托组织本不是行政主体,但它经过授权可以成为行政主体(转化成被授权组织)。所以才会有如题中的论断“如果授权没有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则视为委托”。
【结论】只有行政主体才可以成为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或行政诉讼的被告。受委托组织(没有授权的情况下)一般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因而不能成为被申请人或被告(此时,“被申请人或被告是行使委托权的行政主体”);一个组织(非行政机关)只有经过法律法规授权之后,才能成为行政主体,才能成为被申请人或被告。

1. 其实就是搞清楚我国的行政诉讼模式和原则:
“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行政主体=行政诉讼被告”的模式
“谁主体,谁被告”的原则

也就是说不是行政机关授权,或者不是依法授权,就不是行政主体,就不能当行政诉讼被告。

2. 比如公安局授权派出所进行治安管理处罚,是行政授权,对处罚不服就告派出所(行使委托权的行政主体);如果公安局授权某个保安公司进行管理处罚,那就违反行政法了,就只构成委托,对处罚不服就告公安局(使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