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字专用发票申请单和红字发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3 07:13:12
我公司是购货方,去年取得现销售方(厂家)的专用发票而且在去年也已抵扣,现发生退货,销售方要求我方开具红字发票,请问这个红字发票是由销售方开还是由购货方开呢?
我想是应该:由我公司也就是购货方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由税务局批准后,出具《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然后将《通知单》给销售方一份,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负数发票,购买方做进项税额转出。这样对不对?

你的理解是对的,可以开的。只是退货要提供其他的资料。

购货方办理退货、折让前,必须先将原购货发票进行认证,同时购、销双方签订“退货协议”或者“折让协议”。

你的认为没错,就是这么操作!可是红字发票的期限是90天,过期就无法开了(防伪税控系统不让开),也不能开了,你去年的发票怕是开不出来了!

理解正确,退货不受时间限制。

我只知道一般在90天内的,购货方和销售方都是可以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由税务局批准后,出具《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