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院离婚调解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0:40:02
我想知道法院的离婚调解书的内容有没有具体的格式,是否有规定的条款。在调解书上能不能写清楚以下内容:
1、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2、抚养费用支付的年限(至小孩大学毕业)
3、财产分割的具体内容(比如归还财产的明细)
4、一次性赔偿的费用的支付方式

因为男方有家庭暴力的情况,所以有刑事伤害在前,这个调解的协议就是只要达到了女方就同意刑事撤诉。所以想知道,以上的这四项内容能不能写入调解协议中,法院是说第一条不能写清,说会违反规定,我怀疑他们有不正当交易。
我想知道,关于调解是否有明文规定应该如何写,哪些可以写哪些不能写

法院的离婚调解书其实就等于是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签订的一份协议。只要这份协议内容不违法和违背社会道德,就份协议就应该有效。你以上所提到的4条内容均可写入离婚协议书。
至于男方的家庭暴力问题,这在婚姻法中属于重大过错方,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方面,女方具有高比例分配权和优先抚养权。也就是说,你可以分到大多数,甚至全部财产,你也可以要求子女归你抚养。
如果子女归你抚养,那么你当然有权利要求男方支付子女18岁以前的抚养费,以及支付方式。法院说不可以是没有道理的。
调解不是唯一途径,不是强制性的,需要双方当事人同意,如果你不同意调解,可以要求法院判决。如果对判决不满意,还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至于刑事方面。如果是自诉案件。你可以撤回诉讼。如果是公诉案件。你则无权撤回。但是征得你原谅。也是法定从轻情节。
尽上所说。就是你的权利。应该怎么办。具体你自己把握吧。

1、四项都可以写清楚;
2、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可以约定为每月、每季度、每半年、每年支付一次或其他固定时间支付一次,可以约定预付或后付,都是可以约定的。

只要双方同意,以上内容都可以写进调解书中。调解书没有什么格式,其内容就是双方同意的条款。《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第八十九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12条: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所以,你在希望在调解书中写明的内容都是有法律依据的,不违法,所以可以写进去。

那么,可以另外协商后 签订一个 《离婚协议书》,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没有强迫、胁逼的,一样具有法律效力。

在你申请离婚时,首先要写好离婚协议书或者是申请书,协议书的内容就包含你上面说提的一切条件,递交给法院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