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财产分配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1:37:39
父母都已去世,有子女3人,儿子2000年已经去世,且留有一女.在老人看病期间,两个女儿所花的钱能否在房产继承(只留有一个房子)的时候补回来再进行分配?所花的病钱也没有什么发票证据,应该怎样追回?房产继承又应该怎样分配?
儿子的子女(现已成年)但尚未照顾老人,应该占有多少分配分额?

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如果你照顾的多,分的时候可以多分,没照顾父母的可以少分或不分,儿子在父母前去世的,他该继承的份额由他的子女继承,所以现在是剩下的两个子女和去世儿子的子女继承,房子的话可以变价出售后分配
如果老人只有3个子女,那就是分3份,儿子分1份,但他去世了,所以他着1份由他的子女继承,不管他有几个子女,平分这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