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下离婚财产分配的问题,请高手指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4:41:15
结婚之前,由男方首付20万买了一套价值32万元的房子,并且由男方出钱装修等,结婚之类的所有钱均系男方出.结婚一段时间后如果离婚的话,这个财产是如何分配的?难道这些财产都要分一半给女方吗?

1、“难道这些财产都要分一半给女方吗? ”:不是,要分情况处理。

2、“结婚一段时间后如果离婚的话,这个财产是如何分配的?”:
(1)房产如果房产证上登记的是男方的名字、房子的购房合同和发票等也可证明是在婚前购房,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离婚,女方无权分割房产。
(2)如果房产证上登记的是两人的名字:虽然购房款都是男方出的,也是夫妻共同财产,视为男方自愿将产权赠与了女方,离婚时,女方有权要求分一半。
(3)如果房产证上是女方的名字:这是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男方在离婚时无权要求分房,虽然是男方购房,但视为男方自愿将全部产权赠与了女方。
(4)至于结婚时的办酒席钱等:视为男方自愿承担,花就花了,不能再向女方索要。
(5)结婚时购买的其他物品:有证据证明(发票或是证人证言等)是男方结婚前购买的(以结婚登记的时间为准),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女方无权分;如果是结婚后(领证时间)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无法区分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

3、楼上朋友说“婚姻关系在两年之内,如果证明是你个人在婚前所有(所购)财产,应判定给你。如果是两年之外,要判定为双方各一半”没有法律依据,以前有结婚8年或10年一方的婚前财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但已经废止了。

大体上应该是这样:婚姻关系在两年之内,如果证明是你个人在婚前所有(所购)财产,应判定给你。如果是两年之外,要判定为双方各一半。再详细些,就要问律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