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处于实习期,想要辞职走人,但是进入公司的时候有根公司签订合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1:29:38
日期是到09年12月的,如果现在走是不是要付什么责任的?

还有我们的老板不让我走,怎么办?说他们这边确认不能走,我交上去的辞职信也不批复的。。。
只要提前三天递交辞职报告就可以了吗?那么他们不批复,我们可以走吗?

你既然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就算是正式形成了劳动用工关系。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如果你要提出辞职也就是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除非双方协商一致,或是你可以举证资方有违反劳动合同约定、违反劳动保护条例的行为。

你如果一定要走的话,可以不受法律的约束。
但是个人建议,如果不是公司让你们无从忍受,你们还是好好的完成你们的实习吧,这样对你们以后的职业生涯好一些。

不要走,因为你在实习,如果走的话,对你以后在其它公司的工作很不利

一般是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