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夫妻公共财产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23:26:56
房产证一开始是写男方自己的姓名,可在领结婚证前几天男方把房产证过户到他和他父亲两人的名下。结婚后分家时,男方父亲提出房子归男方所有。但让夫妻俩在两年内给男方父亲5万元(并写下协议)。请问这协议如不做公证的话有效吗?如果给他父亲5万元后,这房子是不是夫妻公共财产?
问题补充:两年内给的这5万元是夫妻公共挣的。

签定这样的协议后,你还是有风险的。
1、因为房产的物权转移是以登记为效力的,登记的所有人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不因签订了一份协议而使物权就发生了转移。
2、你们相当于夫妻花了5万块去购买这房屋1/2的房产,如果过户了,则这房产的1/2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如果不过户,只享有要求男方父亲过户的权利,女方并不是当然的所有权人。

1.合同的效力一般与公证与否无关,只要合同本身合法有效,在诉讼中就具有法律效力.
2.给他父亲5万元后,并办理好房产过户手续,这房子就是夫妻公共财产。

第一这房子肯定是在婚前买的了.如果是没贷款那就是男方婚前财产.贷款了就是夫妻双方的.你现在的问题是能分多少..如果房子当时价值10万.那你能分到4分之1.

关于夫妻共有财产我解释的很多了
婚前财产是归原房产登记人(除非你有证据标明你们是共同出资证明),不管男方动什么脑筋,转给父亲再赠送儿子明显怕儿子离婚后分家产。
给父亲5万元是夫妻共有财产,假如,我说假如你们离婚,那你这5万可以要求男方归还2.5万元
其实和男方先买房,后来夫妻共同还贷款性质差不多,只能归还贷款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