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时,我这个证据能作为加班证据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9:40:41
我们公司是将各个项目组派到大型国企去做现场项目,在上线忙的期间,我们连续3个月吃住在办公室,每天工作在18-20小时,其实还不止,因为睡在办公室,一有现场的电话立即就得解决,所以晚上就是在办公室值班,
国庆一天也没休息。

现在我们离开这家公司了,公司不给一分加班费,我们找到了以前的一个员工的证明,同时,这家国有企业的员工领导同情我们,也给我们提供了书面证明,证明我们当时连轴工作没日没夜。

我想问下,这些能作为加班的证明材料吗?
那些客户因为去年一年都跟我们在一起,他们是国有企业专门派来配合我们的关键用户,但经济上肯定是相互独立的。这算是有利害关系吗?
另外,加班工资怎么算的?现在有电子的一张工资条,上面列的是:基本工资:2000,绩效工资2000,岗位补贴3000,其他什么的还有列出,那么计算加班工资会怎么算呢?

还有,就在离开前一个月,在外面出差了半个月,是北京和太原,都是领导叫的,现在领导不报销那个钱,我怎么提供证据啊?当时都是电话叫我出差的。

最近这事搞的头晕脑胀,我追加了20分,我共有80分,不够我再加啊

这家国有企业的员工领导提供的书面证明和以前的员工的证明是否能作为加班的证明材料,主要是看提供证明者与本案当事人之间有没有存在利害关系。如果提供证明者与本案当事人之间有存在利害关系,那么就不能作为加班的证明材料;如果提供证明者与本案当事人之间没有利害关系,那么就能作为加班的证明材料。

不论有没有利害关系都可以当证据,只是证明力会有不同。
有利害关系的人提供的证据,证明力小于其他证据。

国企作为单位出具的证明,在民事诉讼中可以做为证据使用,有其他证据佐证的话证明力更强,最好是找相关领导出庭作证。

证明内容要写明在什么时间,从XX年月日-XX年月日连续工作要写清楚,因为国庆加班费和双休日加班费计算标准不一样。

公司未依法支付工资,劳动者要求解除合同的,可以要求经济赔偿。

最后,3楼说劳动局只对2个月内的加班予以认定,我没听说过,因为确实不了解这个,建议你去劳动局咨询下,确定这个问题。

加班的证据一般很难确实,因为老道公司一般都不会留把柄。你的证据只能证明你工作时间延长了,至于是公司要求加班还是其他原因,需要举证。但这个证据是很难证明的。你这种事件一般最佳的处理方式 先去劳动局投诉,最好是人多点,然后劳动局会调查做出行政协调,最好的结果是把工资和出差费用等领了,至于加班补偿,我看是没戏的。不过在投诉的时候,尽量把所有问题都提出来,高起点才有高落点嘛。

可以的,属于间接证据

可以作为加班的证明材料,但是好像劳动局只认近两个月的

你的情形不适合追索加班费。纯属古月门中市。不信你去仲裁吧。稳输不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