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几个月,公司未与我签合同,没买社保,工资发放时间非常不固定,我该怎么样向公司索要我的个人利益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4:00:57
我是从2009年3月18日进入这家公司的,面试时,公司只是口头答应:试用期2个月,1000元工资,2个月后给加四、五百元,买社保。这期间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见过公司的明文规定,也没有明确告诉我发放工资的具体时间,因为当初急于找工作,也没仔细问清楚,所以直到昨天才发了4月份的工资,下次发工资不知道要等到何时。还有这家公司是一个星期上5天半的班,但有时会没要求无偿加班,而且不管你加班到晚上几点,甚至通宵,第二天都要照常上班。而且这家公司算工资的方法很特别,如果你上满一个月的班,那么周六、周天就是带薪的,如果你请假或因其他原因没上满一个月应上班的话,工资就是1000元除于本月应上班的时间,再乘于你实际上班的时间,这样的话,公司就能多扣你的工资了,请问这样算工资合理吗?合法吗?刚听公司财务说,3月份没上满一个月的班不能算一个月,要满半个月才算,我没有到达半个月,那我转正时间和工资该怎么算呢?社保,财务就说公司有些来了好几年都没买,感觉公司不同意给买,我如果要求公司购买,公司不答应,我又该怎么办?我想辞职,因为这家公司欺骗性挺大的,可是,前几天听同事说,就算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申请,公司扣压的工资也不会一次性给清的,而是公司发几月的工资,你就领几月的,曾经有个同事辞职半年多了,才给她结算清楚工资,我应该怎么办呢?
如果是让我不要工资辞职的话就请不要作答,希望回答者有很好的法津依据,非常感谢谢谢!

最好的办法是协商解决,因为你们没签正式的劳动合同,只是口头承诺,去劳动部门也不好解决,同情你,现在这种事情非常普遍,请楼主宽心

根据《劳动合同法》,一个月后因单位原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另外索要双倍工资,未按规定缴纳社保的要补缴并被处罚,一年后仍不签合同的视作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法》明文规定,劳动者一周上班时间最多不超过48小时,否则要按2倍、3倍工资支付加班工资;公司的规章制度必须三合法:依据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事先告知)。因此,对于该公司这样无视王法的单位,你完全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举报或申请仲裁,只要你留有证据,政府自会替你做主

对你的情况,你完全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实施条例,到公司所在地劳动局检查大队举报,同时你如果不想干了,可以以公司拖欠工资和未交纳保险为理由辞职,公司还应支付你赔偿金,另外没有签定合同,公司有义务从你第二个月开始给你支付双倍工资.
当然你也不要抱双倍工资的太大希望,建议你以收到工资和赔偿金为底线.否则提起劳动仲裁.
另外你要收集好到单位工作的书面证据或证人证言,以及自己的工资收入证明.

看得出用人单位极不负责任.
你不用担心,可以使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保险,因此购买社保是必须的,属于强制保险,因此你可以跟用工单位协商解决,无果的情况下,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并投诉,是可以得到有效解决的。
其证据就是证明跟单位有劳动关系,比如工资条,工牌等。
一般需要补交所欠的月份.

以单位买全社保为准,计算如下所示:
医疗保险: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8%;
养老保险:个人为8%,单位承担12%;
失业保险:个人为1%,单位承担2%;
工伤保险:个人无,单位1%;
生育保险:个人无,单位1%;
公积金:个人3.5%,单位3.5%。
而工伤和生育保险的费用均由单位承担。

举个例子,以工资为6000元/每月,那么其需要交纳的保费为:
医疗保险:6000*2%=120元,单位6000*8%=480元;
养老保险: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