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辞职有补偿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22:48:06
我在商场做销售已经8年了,大家知道这两年因金融危机,生意没以前好。现在公司要求在正常上上次的班以外,还要从早上9点30到下午6点必须加班,并取消每周一天的休息。请问这样辞职了有没有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 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根据你的情况,工作时间已经超过劳动法规定的每月已经超过延长工作时间36小时。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法律,劳动者可以提出辞职,并有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支付了加班费,你主动辞职就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没支付加班费,你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不是辞职),要求经济补偿金

主动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详细情况你可以看一下劳动合同法的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