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信用社代款( 律师解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0:11:22
我有一姑父于92年通过信用社内部人员贷款1000元,无抵压和担保人.由于是熟人,贷款一直至今没还,现信贷员上门催交,当时放贷的人已不知出向.现在本金加利息总共是4000元.我姑夫已60多岁无能力偿还.
问题如下:
1.信用社能否只收本金,不计利息.
2.他的儿子有没有义务偿还?两个儿子都已自立门户.
3.信贷员的催款行为到底是不是个人行为,我很怀疑催还的贷款的去向?是不是中饱私囊.
4.我上网查询有消息说98前年的不良贷款已成坏账,无须还,有无此事?
问题较多,请详细解答.(最好有律师解答)
99年重新立了字据,本人也不想赖帐,只想知道是不是信贷员中饱私囊.?
回复g16z1222. 信贷员的说词很让人生疑,他说还多少也可以商量。同时我们镇欠了信用社100多万,有很多人都像我姑夫一样。其中一人通过搞关系贷了40多万办厂,厂子倒了,钱也不用还了。还有一种传闻,收不上的农业贷款国家取消了。会不会像当年取消农业税样。良民吃亏,刁民得利。

1、信用社只收本金的情况是有的,但很少,一般需要县级主任审批,我估计你家的这情况估计批不下来。
2、法律上儿子没有义务还这笔贷款,信贷员应该只催借款人本人,
3、信贷员催款不可能是个人行为,信用社的贷款收回凭证管理相当严,只要他开贷款收回凭证给你但中饱私囊,那就不仅要开除工作,还要移交司法机关,你觉得有谁会为4000元这样做吗?
4、信用社的帐是必须还的,没有时间限制,坏帐死帐是银行内部的核算标准,只要你家还有人在,就一定有人来催收。
总结:如果欠40万,可以考虑打官司,因为有诉讼时效可能,4000元嘛还了算了。

信用社以前的管理比较混乱,内部产生的不良资产也比较多,按照目前的管理,谁发放,谁收回,总有人为那些大额的不良贷款负责的。至于你说的就象收不上的农业贷款国家取消了。会不会像当年取消农业税样。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你要明白,信用社不是国家机构,他是一个企业,是以赚钱为目的。我说了,你可以不还,打官司你不一定输,但4000元,没有必要陪他玩,还有会严重影响你的征信记录,以后在各家银行办理按揭、养老贷款都有影响,得不偿失啊,从法律的角度讲:良民吃亏,刁民得利是这样的,我们法律顾问讲,官司总是说谎的人胜,就看你愿不愿。

你要考虑诉讼时效的问题,超过2年不理不问的早就过了时效了,你就不需要还款了,你现在就千万不要再答应偿还了,楼上说的对,要他们拿贷款书面证明过来,证据都拿不出来怎么说存在贷款呢?
我看业务员不是公报私囊,信用社对挽救一笔超过诉讼时效的贷款都有奖励的,你这种情况如果你现在再次确认这笔贷款的话,你就真的必须偿还贷款了,业务员可能会收到100元左右奖励。
不出意外他们应该出具了《逾期贷款催款通知书》,千万不要签字。

要他出示贷款时候的合同,没合同理他做什么.是通过信贷员向银行贷款的话肯定有合同.如果向信贷员个人借的款也应该有借条.什么都没有可以不承认这个借贷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