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争议纠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15:41:19
我有个问题啊 很烦人啊 我老爸2年前和别人合开公司后来分掉了 帐已结清掉了 那时有一批货是我老爸签的字收下的 可我老爸已把钱给了哪个合伙人 可他没给哪个送货的 那个合伙人后来开公司倒了 就跑了找不到人了 现在那个送货的把我老爸告了 出示的证据是那张送货单 上面送货地点 是写的个人也就是那个合伙人 代理签字的是我老爸 请问我老爸要承担这个钱吗?

应该承担,因为合同是在合伙期间发生的,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对方可以要求你支付全部,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当时已经把钱给了那个合伙人,可以到法院起诉他,并要求赔偿相关费用。如果没有证据,就只能和那个合伙人分摊了。

从合同法来讲应该承担 因为你爸是合伙人 所以那个送货人可以单独要求你爸或合伙人承担责任 你爸承担以后可以到法院起诉那个合伙人(要有证据证明钱已付了) 要他来承担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