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关于赔偿处理。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4:04:28
烦劳请教一下律师或者懂的人:一69岁老太太横穿马路(不在斑马线上),过往小车避让不及导致后轮压过老太双脚,(轻微骨折),其家人要求穿钢板,后住院(干部病房)两个月,小车自愿付全责,支付全部住院费用3万元左右,到出院后调节关于赔偿问题时,交警队说最多再赔偿1万多的额外费用,但老太太家人就过分要求再额外赔偿误工费等近5万元,还去评了个十级伤残,这其中的医院费用和伤残等级评定的猫腻(或者说某种关系)暂且不说,我想问问小车主(对于这种无理要求)到底应该再赔付多少费用,保险公司能理赔多少给车主(保的是不计免赔)?如果要上诉的话,最好是由保险公司出面,还是小车车主出面,还是由老太太一方出面?法院会怎么判决?需不需要再庭外调节?对小车来说最坏的打算是什么?赔多少?
急啊

1.首先有交强险来赔。上限是12.2w

2.超过交强险的有商业险赔,你买了不计免赔,而且全责,那么保险公司是要全部买单的。

3.你暂时不同意调解,让对方起诉你,让法院判决。否则你给了钱,保险公司不一定买单或者不全买单。我们这里一般起诉是都是直接把保险公司列被告,或者申请追加进去(如果原告没有告保险公司)

4.对于你来说,你要承担诉讼费用,鉴定费用等项目,这些是保险条款里面早就是列明的!(你看看保单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