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不公 我是否要流落街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0:30:33
我一名学生 父母于97年离异

我被判跟随父亲 而家里唯一的一套房子 父母都让给了我

因当时规定未成年人未领取身份证的情况下 不得过户

所以 这套房子暂时就记在了我监护人 父亲的名字上

父亲在外地工作 所以还小的我 寄托给了爷爷奶奶照顾

随着时间过去 爷爷奶奶 相继身体都开始不适

所以 经过商量 由母亲暂时照顾我

父亲因为与朋友的借贷 将房子抵押

而后 法院在明知此情况下 还将房子判给了父亲的朋友

我感觉到很不公正 我翻阅过无数法律书籍

这都是不合法 不成立的

我向很多律师咨询 律师都表示 法院的判决是错误的 不合理的

于是我提出申诉 申诉 再申诉 却一再维持原判

我很费解 于律师所言 于书中法律规定所说

这样的判决 都是不合理 侵犯了我的权益

我就这么一个住宅 法院要我腾空 搬出

我很迷茫 是否要流落街头了

你的心情我理解.但是,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力让你腾房或拍卖你的房屋.因为,这个房屋的产权是你父亲的,并且把房屋设立了抵押借款.设立抵押的房屋,法院是有权拍卖的.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
(2005年1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71次会议通过)
如果不是设立抵押的房屋,法院只能查封,但是不能拍卖属于债务人唯一住房的房屋.

最重要的一点是,你现在成年了吗?
我觉得你可以再上诉!找齐证据材料!
包括当年你父母离异的时候的一些协定协议!有必要的话,要借助一些媒体,新闻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