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保险,合同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11:04:10
我07年10在就在这个公司工作了,从10月份适用到08年的3月份经理才和我签合同,还是1年合同,新的劳动法不是说1年合同适用1个月吗?
并且合同上写着公司给买3险,可是我手里就有一本蓝皮的医疗保险,生效日还是2008年10月,社会,生育保险也不知道公司给买没,
我到2009年3月份合同到期,可是老板一直不给我续约,并且还要求我们全体降薪,并且更改我们的工作范围,我本是做设计的,却转为做销售,间接想开出我们,最过分的是,已经拖欠我们1个月的工资
以上构成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吗?并且我们可以得到赔偿吗?

看得出用人单位极不负责任.

你不用担心,可以使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保险,因此购买社保是必须的,属于强制保险,因此你可以跟用工单位协商解决,无果的情况下,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并投诉,是可以得到有效解决的。

其证据就是证明跟单位有劳动关系,比如工资条,工牌等。
一般需要补交所欠的月份.

以单位买全社保为准,计算如下所示:
医疗保险: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8%;
养老保险:个人为8%,单位承担12%;
失业保险:个人为1%,单位承担2%;
工伤保险:个人无,单位1%;
生育保险:个人无,单位1%;
公积金:个人3.5%,单位3.5%。
而工伤和生育保险的费用均由单位承担。

举个例子,以工资为6000元/每月,那么其需要交纳的保费为:
医疗保险:6000*2%=120元,单位6000*8%=480元;
养老保险:6000*8%=480元,单位6000*12%=720元; 450
失业保险:6000*1%=60元,单位6000*2%=120元;
工伤保险:个人无,单位6000*1%=60元
生育保险:个人无,单位6000*1%=60元
公积金:6000*3.5%=210元,6000*3.5%=210元。
因此个人总计为:870元,单位总计为:1650元。
计算的数据可能会与实际的有出入,但计算的方式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