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非法卸客使人致伤现症状发展方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3:04:25
先请广大网友为我女朋友祈福吧 谢谢,愿她快点好起来,快快吃饭。谢谢。
我女朋友于7月2日从福州坐大客车至秦屿,下午四点在秦屿的高速主路与匝道的交界处(未出高速路口)司机让其下车(第一次到秦屿,不可能是自己要求下车),下车后为横穿马路,下车后被拐弯的一辆皮卡撞伤,导致两耻骨骨折,肾挫裂伤,脑内蛛网膜破裂,并有出血,大夫说在CT上显示出血很少,需要观察。现在大部分时间昏迷,不愿进食,并头疼、头晕,时有呕吐,医生说脑内伤需要一周后才或许可以确认,现在都是疑似症状,现在还未度过危险期(事发四天),现在需要求助的是:高速事故责任的判定方式,我们应该根据哪些法律进行自救(官道黑暗,无任何权势可依靠)。我女朋友耻骨骨折是否会对女性生理产生影响,脑内症状会产生何种影响。种种情况会导致以后何样的后遗症。谢谢各位。在线急等。感激不尽
“下车后为横穿马路”应该是“未横穿马路”写错了

首先我致以你们慰问,一并希望她早日康复使你们的爱情或者生活重绽光彩。于此我就个人发表以下意见供参考:首先,基于乘客与大巴车《或者是其公司》的客运合同关系你可以以违约主张赔偿请求;或者是侵权请求也可以,但只能够选择适用。再者在起诉之前最好要做一个司法鉴定以确定伤害程度便于求偿有据。第三、关于法律会涉及到民法、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建议你委托律师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