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西周的分封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9:53:11
为什么一开始它起到拱卫王室作用,而后又产生不利影响?

一开始天下初定,而且分封的都是同姓子弟,异姓功臣,都是效忠周王的,分封都可世袭,世袭了N代之后,难保有居心叵测之人想要割据称雄,周朝疆域广阔,实行分封有利于减轻统治负担,从而延续统治,后期周室开始走下坡路,礼崩乐坏,诸侯开始割据争霸,周王室的统治名存实亡

古代的帝王将自己开拓的疆土,分封给自己的同姓和有功的臣民,让他们在分封的疆土上建立诸侯国,以屏天子,也称“封土建国”,并按天子、诸侯、大夫、士、庶民的等级世袭
封建制的本质、特点是什么?如黄仁宇先生所言,封建制必有三要素:
一为威权粉碎,即最高皇室在事实上无能力统治所辖范围。西周时,周天子就不可能统治全中国。
二为多级分封,类似今人所谓“多级委托代理”。周天子辖诸侯,诸侯辖大夫,大夫辖家臣,到战国时,反而倒了过来,类似所谓“规制俘获”。西人情况亦复如此。
三为武士传统,这从周的士与欧洲的骑士可以看出。
爵位的一种政治制度。

周朝初期,由于灭商以及东征的胜利,周统治者开始分封诸侯。受封的主要为同姓子弟,不过也有异姓功臣。利用册封,周天子把土地以及居民分赐给受封的诸侯,叫他们在自己的封地内建立诸侯国。诸侯有权管理封地内的居民,有权将自己的封地以及居民分封给自己的亲族,叫他们作诸侯的卿大夫。诸侯必须服从周天子的命令;应该定期进行朝贡,还应该随时准备率领自己的武士和军队,接受周天子的调遣。分封制形成了以周天子为首的等级制度,是周朝社会的基本结构。秦朝以后虽然主要实行的是郡县制,不过,分封制仍然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着。
“封建制”也称“分封制”即古汉语“封建”的原始含义;古文献中之“封建”即“分封制”。“封建制”在周朝时期是周王室把疆域土地划分为诸侯的社会制度,在“封建制”下,国家土地不完全是周王室的,而是分别由获得封地的诸侯所有,他们拥有分封土地的所有资源和收益,只需向周王室缴纳一定的进贡即可尽义务,即相当于中世纪欧洲诸王国与罗马教廷的关系,即现代意义上的联邦的基础。周王是共主性质的(共主是氏族社会遗留的领袖模式,禹为最后的氏族共主)。诸侯的土地理论上在其死后可由周王室收回重新分配,但一般是世袭。
东周时期,随著井田制的瓦解和争霸战争的发展,周朝王室衰微,“礼乐征伐自天子出”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