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位法律先进人士,关于继承遗产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3:12:42
我爷爷有一套房产,爷爷已去世;我奶奶在世,我父亲也已经去世,叔叔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让爷爷立了一份遗嘱。现在房产已经过户到叔叔名下,请问,我还能合法继承我爷爷的遗产吗?前来帮忙的人,谢谢你。

你有权利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具体分析如下:
首先确定这房产是你爷爷奶奶的共同财产1,那么你爷爷去世后你爷爷尽有房产的1/2产权,另外1/2归你奶奶.如果你无法证明你爷爷遗嘱的公正力,即证明遗嘱没有证人,没有其他人见证,而且你爷爷已经没有辨别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才可以.
除此外,你也没办法了.你可以代你奶奶和你过世的父亲向你叔叔索要另外一半房产的金钱补偿,房子已经很难变更房主了,只有要金钱补偿了.
另外如果你能证明遗嘱无效,那么你爷爷的一半房产如下分割:你奶奶获得1/6,你父亲1/6(如果你父母就你一个孩子,就属于你),你叔叔1/6.,你叔叔要补偿你奶奶房款的2/3,补偿你房款的1/6.

是这样的,这个问题必须看那个房子是否属于你爷爷奶奶的共同财产。
如果是专属于你爷爷的,那么没什么办法(除非你证明该遗嘱有问题)。
如果是你爷爷奶奶共有,那么你爷爷去世后,这个房子的一半(属于你爷爷那一半),才能作为遗产。也就是说,你奶奶有一半,然后再从另一半继承一部分。剩余的部分由你爷爷奶奶的子嗣继承。你能继承的,也是从这部分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