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交通事故认定书我有必要申请复议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15:51:36
我无牌无照,我的摩托车在正在修建的三级路上(路面可正常通行车辆)正常行行驶着,走在一个刚要把坡下完的地方,被一辆后面来的大货车追了尾,事后交警队调查时大车驾驶员说是因为机械事故,无法将大车停下来,导致追了摩托车的尾,摩托车(刚买的,发票都是发生事故后补开的)已全部损坏,我已发生严重小腿骨折,出院后我与大车驾驶员到交警队领取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认定书上写明大车因为没有保持正常的车距是导致大车追尾摩托车的主要原因,因此大车负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摩托车因为无牌无照,是导致本次事故的次要原因,因此摩托车负次要责任.我觉得我正常行进时被大车追尾,大车应该负全部责任,我应该没有责任,请问律师,交警的这份责任认定合理吗,我有必要申请复议吗.另外大车追摩托车的尾时,摩托车的左前方有一辆大煤车正停在路的左边修车检查,当时大车没有超摩托车的条件,大车驾驶员也没有认为当时是想超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这一条例,虽然我无照驾驶,不算正常行驶,但我的行为并不是产生这次交通事故的原因,我无牌无照,交警部门是不是应该一分为二的处理?我该接受的处罚我接受,但事故的责任我不应该有责任,因为我的无照驾驶的行为并不是发生这次交通事故的原因。请律师指点为盼、为谢。

你没有牌照是不应该上路的,你说是不是事故原因之一,呵呵。

交法76条: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其实摩托车无牌和无照驾驶,哪一个都是严重违章,所以你就不算正常行驶,正常行驶的定义就是证照齐全,车况良好,没有违章。交警已经把这些考虑进来了。

所以没有必要进行复议。无非是将责任明确,因为一般主要责任是60-90%之间浮动,一般定为70%。尽可能定到80%或者更高一些。

  按实际情况,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提出书面复核是当事人的权利,你可以按实际情况及相关规定主张自己的权利。另外,如果对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相关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不拘留你就是好的了,还复议?
无照驾驶无牌机动车,车辆暂扣,驾驶人拘留15天,自己去查查。看我说的对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