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途中受伤,员工开出医事证明,长期休假,合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20:26:46
公司一个员工上班途中与自行车擦破皮受伤,按理可以按照工伤予以休假。但员工请我们指定的医院开出长期休假的医事证明,证明他要继续休息(但实际上他的伤并不严重,已经休假半个月了)。
请问这样休假的时间是只能由医院开出的证明为准吗?

可以拒绝工伤处理。机动车发生事故的,需要交警部门出警并出具证明。
况且,自行车不算机动车,这个按理是不能享受工伤待遇的。我以前为员工办过一个这样的,最后凭关系才享受了工伤。
既然他享受了工伤,你可以带他到社保局工伤中心进行工伤等级鉴定,轻伤根本就不会有级别,同时,工伤中心的医生也会开出证明,证明该劳动者是否可以继续劳动。医院开的建议休息的证明是不能够作为唯一依据的,必须以工伤中心的为准。

当然是的,但是你们要去医院查询为何开出这样的长期休假证明。也许员工和那医院的医生认识所以开了,找到开证明的医生要求解释,要是对方不配合可以把事情闹大点。

也不一定,也要看他伤的程度。他休息时间长了,那领导就要看看他的伤是否有那么严重。(看看他的伤是不是达到了休息那么长时间的假)

劳动法是可以有病假的,但是时间长了就是无薪假了。
是要以医院的证明为准,不过一定是法定的医院。私人医院证明无效。

以医院开出的证明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