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辞职一定要提前一个月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18:38:56
我想提前走,递交辞职报告后半个月,我从医生那里拿来病假条(休息两周),这样我可以走了吗?前半个月的工资应该正常给吗?
我所在的单位是外资性质,根本不存在跟领导商量的余地,我就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他们是否应该允许我的病假和支付前半个月的工资;

请完病假后,我就可以走人了吗,不需要再回公司补这两个礼拜才算满1个月吧?
关于交接:由于我们的工作是完全连续的,走之前我必须交掉,貌似我回来没什么意义呀

谢谢各位!

如果你的工作交接已经完成了,单位一般会同意你提前走,并发给你前半个月的工资

如果你的工作交接没有完,或者你和你的上司/人事部不对付,或者你们单位本来就是欺压员工厉害的那种,那就不好说了

补充:
从法律上说,你请病假他们应该批,但大家都知道这个病假是怎么回事。
所以,只要工作交接好了,单位又不是特刻薄的那种,应该就没什么问题。

只要领导允许,你不需要拿病假条,结算完工资就可走人.当然如果你有病假条,病假结束,你也需要到公司办理工作交接和向公司要离职证明啊.
你工作的工资公司必须给你,请病假的工资在扣除后也应给你啊!

法律上允许病假 前半个月工资可以拿到 后半个月按病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