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7:46:51
我们单位的员工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单位有给员工转正这一说,转正只是增加了工资。并且公司也不给员工交社会保险。这样的话,我们如果要辞职,我们需要按照劳动法规定的提前30天打辞职报告吗?另外,如果公司辞退员工,需要按照劳动法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吗?经济补偿怎么支付?我们辞职,可以上诉劳动仲裁,让公司给我们支付社会保险的资金吗?

1、没有签劳动合同,那么公司辞退员工,也不会给你经济补偿的。
  2、劳动法确实规定,没有签合同,但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那么劳动关系就确立了。但在现实生活,你反映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往往以无合同,被当地这些部门拒绝解决问题。因此,许多人,特别是农民工,只能通过极端的方法来维权。
  3、你的情况,如果想获得经济补偿、双倍工资赔偿,那么只能上诉法院解决。

不管是否签定劳动合同,只要你在这个公司干过,在法律上就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所以,转正之后,只要你辞职就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公司没有正当理由炒你,就要支付赔偿金,除非是有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例外情形;单位也必须给你缴纳社会保险,不交的话,去告。
当然这些的前提是你要保留好证据,比如说用人单位的工资条、出入证明、工作证、章印等。

1、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必须提前1个月提出辞职,除非①在试用期内的;②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③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2、另外,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多不能超过6个月,也就是说即使没有给你们转正,超过6个月的都属于正式员工

3、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一般是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的,除非是有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例外情形,你的情况应该需要支付赔偿金的

4、至于社会保险,你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是申诉,应该会让单位补上的

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具体还是要看公司的具体规定。
你没有签写劳动合同,我国法律是这样的:就算你没有和用人单位签写劳动合同,但是你依然享有和用人单位和劳动关系权利。
如果你和用人单位发生矛盾,需要当地法院进行调节,但你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你在此单位工作的话,你应该注意,在用人单位工作时,注意收集相关的物证,以证明你在此单位曾经工作,比如说用人单位的工资条、出入证明、工作证、章印等,在我国这些东西都足以证明你曾经被用人单位录用过,并有劳动合同关系。
说的严重点,假如你没有签写劳动合同,又发生了工伤事故,如果怕用人单位不承认是本单位的工人,可以在事故现场直接拨打110报警,我国法律,只要有警察在场的记录,就会认定你享有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