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户口不在是否有继承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4:24:59
现有父母以前单位分的公房要拆迁。原单位将按照正常的拆迁原则给予经济补偿。现在父母已经过世多年。目前父母的几个儿子的户口在这里,而几个女儿的户口并不在这里。请问这个几个女儿是否有权利分得拆迁款。
另外一个问题,如果其中的一个女儿的孩子从小在这个房子里生活已经有20多年,但户口也不在这里,那么这个孩子是否可以得到补偿。
谢谢懂的人解释一下。最好能详细些,比如如果可以分,那么依据什么,不可以分又依据什么。谢谢!
如果是私房的话,我知道子女无论户口在不在都有继承权。但是这个房是原单位分给父母的福利房只有租赁证。不过现在确定的是单位是肯定会按目前住在这里的几个户口来补偿。但由于不是私房,是不是还能按照继承法,只要是子女无论户口在不在都可以分得补偿的拆迁款呢。

应该可以分到,房产及房产补偿,属于父母个人财产,依照法律只要是死者配偶,子女,父母,应按照法定遗产继承顺序,分得财产

按照遗产继承法,所有子女都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子女在,孙代是无继承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