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行为都能申请行政复议,能申请行政复议的行为也都能提起提起行政诉讼。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20:27:47
判断题,是对的还是错的。谢谢!
为什么?

这个问题跟复议前置没有直接关联(先复议后诉讼,更能说明它们的受案范围是一致的),本题只需要从两者的受案范围上进行比较即可。

  【原因】根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有十一项,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有八项(与复议范围基本一致),由此可见,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要多三项。但这三项都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第八项的规定: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所以,虽然两者在受案范围的种类上有差异,但实质上是一样的。
  唯一不同的是,行政复议中,对部分抽象行政行为可以一并申请复议,而行政诉讼没有这个规定。

  因此,本题的观点是错的。

  【依据】《行政复议法》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第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