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了工资应什么时间应给结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7:29:30
我在一家物业企业已做满一年.而且合同期已到,提前一个月辞职了公司要我去办离职手续时告诉我工资下个月15号发工资,而且还不是一次性发完上月工资这个月给打卡里面,这个月干了几天下个月15号在打里面。因我急需回家我问公司每月扣我80元互助金怎么算,公司互助金让我自己找个委托人带领或自己来拿,互助金不给打卡里面,天那 我老家离这么远在让我自己过来拿钱,我问为什么不现在给我财务说这是公司规定的,而且离职时也没给我算清我该结的工资是多少工资单也不给看,也没给开张证明请问公司这样做的行为违法吗

一、工资结算是由公司财务统一进行发放,一般是次月发放上月工资,具体时间长短由公司与员工共同协商(基本上是公司决定)。
二、公司财务发放工资、互助金等各类项目,应当由公司统一安排。如代为打卡部分现金没有你的签字,财务发放后,没有详细材料能说明该现金流向,不符合财务规定(一般公司都是这样操作,必须由当事人签字后发放)。
三、离职后,原在岗工资应遵从公司财务制度,统一发放。公司没有出具证明,并不代表公司不发工资给你,如需开局证明,应该也是由公司财务审核工资完成后,才能开具证明,但等到财务审核完成后,你就可以直接领取现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