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律 懂法就进 工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21:34:22
我08年5月参加工作,09年3月公司和我签订了劳动合同,从09年4月到现在(7月中旬)公司一直拖欠工资未发,现公司法人突然去世了,我的工资该找谁要(销售经理是他弟弟,他妻子、儿子不在公司就职)。我如果去劳动仲裁申诉还有用吗?

广东胡律师:

只要公司还存在,你去申请劳动仲裁就有用;

法人去世,这家公司就作为他的遗产由他的妻子和儿子继承。

公司法人去世,并不代表公司没有了,拖欠这么多工资,应该尽早去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以及未签订合同期间(08年6月至09年3月)的双倍工资差额。

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