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问题 律师朋友进 在线急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01:35:02
父亲和另一个人共同共有一套房子。父亲去世了。只有我一个孩子。我和我母亲住在一起 不存在争遗产的问题。请问房产继承应在什么时候办理,晚点办理可以吗?现在手里没有钱,想等到有人买的时候拿预付金办理。请问在父亲去世之日起,最晚多少年内必须要办理?谢谢

你父去世,即可办理继承手续,如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有关案例:http://hi.baidu.com/%CC%EC%BD%F2%CA%D0%C1%F5%C2%C9%CA%A6/blog/item/b30f988858f85995a5c27277.html

1、如果被继承人没有遗嘱,对被继承财产适用法定继承。则配偶除可以分到遗产的1/2共有部分外,还与父母、子女平均分配剩余的1/2;
2、法定继承没有规定多少年必须办理继承,即遗产的继承权不会丧失。
3、为保护你的利益,可以先去房产证上的名字过户成你们的名字啊。办理继承过户应该不会收取很多费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