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综合工时制加班费的一些疑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2 22:30:54
我是一名国家事业单位的外聘人员,单位对我实行的是以月为周期的综合工时制,但在我工作的一年多时间里,基本上每个周末都要上班,一月下来都只是按上班小时数除以8来计算天数,超过21天的部分按1.5倍加班处理,但我并没有倒休,只是被单位很随意地安排在周一至周五休息一天,我想问问这种情况超过21天的部分是否应该付我2倍的加班费,起码周六日这两天应该是吧!另外,单位从没给过我工资条,一直都是直接给现金,我现在要想查询我这一年的工资单应该找那个上级权力部门求助,谢谢大家了!

综合计算工时制是以周期来核算工作时间的,采取的就不是按标准那样.

(标准工作时间并没有规定休息天得一定是周六和周日哦!而且对于2倍工资也并没规定是周六周日哦!实际应该是休息日上班的才是2倍.)
综合计算工时制它以一个周期计算下来,你的实际工作时间比这个月标准的工作时间多的,就是1.5倍,它没有2倍概念哦!

应该是两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