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20:05:12
我们4个不同家庭的未成年人想在校外合租房子,但学校领导却说如果没有监护人照顾你们,学校是不会批准的。房子已经租了,要么就毁约,要么就自动离校。
我们应该要怎么办。可以找谁来做监护人。
懂法律的请帮下我吧`

根据《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这是法定监护人,父母尚在的,只有父母可以作为监护人,除非父母本身也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可以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以及其他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亲属、朋友或者村委会、居委会、民政部门。以上所说的监护人是有顺序的,必须前述的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有其他不适合做监护人的原因,后位不能代替前位。

不过,其实校方是无权干涉走读学生在校外的生活情况的。

其实您要真放心自己的孩子,就给校方说有人照顾,真正有没有想必校方也不会去查吧,校方只是怕孩子出事家长找校方负责,脱不了干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