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年的长期临时工用人单位应当不应当给办养老退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13:55:02
我父亲是1965年参加工作,从1969年直到退休年龄一直在当地的一个镇水利站工作(2003年退休).当时站里全部是临时工,1987年因为名额有限给3名职工转正,除我父亲其它没有转正职工给一次性补偿全部回家.我父亲没有被辞退是因为技术好,全面,单位领导做我父亲工作不让回家并承诺以后有转正名额就给父亲.但直到父亲到了退休年纪也没转正,单位领导也几经调整.现在父亲年老多病又没有养老金,到单位去找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都以父亲是长期临时工和单位没有钱为借口,不给办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请问题我父亲单位应当不应当给办养老保险,我父亲有哪些权益应当受到法律保护.请请指导,真着急啊,谢谢!
首先谢谢各位和答复!可是我父亲的单位属于事业单位,并且是70年代参加工作,体制所限当时只能是临时工,新的劳动法强制保险可能是2008年颁布的吧,我父亲2003就到退休年纪了,父亲单位的主管部门为机关,对和主管部门协商此事时主管部门就是一口咬定父亲是临时工没有政策落实不了,.请问各位专家能帮我提供劳动法的具体条款来与用工单位对质吗,用法律来让用工单位负责,谢谢了

看得出用人单位极不负责任.

你不用担心,可以使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保险,因此购买社保是必须的,属于强制保险,因此你可以跟用工单位协商解决,无果的情况下,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并投诉,是可以得到有效解决的。

其证据就是证明跟单位有劳动关系,比如工资条,工牌等。
一般需要补交所欠的月份,然后申请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