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人民法院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02:28:18

《人民法院组织法》中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对于人民检察院起诉的案件认为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有违法情况时,可以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或者通知人民检察院纠正。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三)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任何情况下,一般是有主要证据,但是其它证据不足或者逻辑关联不强,或者程序违法导致证据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