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需赔偿对方精神损失费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08:44:56
我因为有佐他的BB才和他结婚,结婚后三年了我和我老公都没什么感情,电话也少,互不关心,有一天晚上我老公怀疑我在外面有第二个,那天晚上吵了架,他就动手打了我,对我说了句下星期回去离婚,我们双方都同意离了,过几天我老公又对我说不离婚了,我不同意,然后他提出,说如果我决定要离就是单方提出离婚,离时孩子的扶养费和教育费都是我给,还说法律会保护他而且我要赔偿他精神损失费。请问真的是这样的吗?请解答,谢谢!
如果他不答应离,我决定要离,对我有哪方面的损失呢?

单方面提出离婚必须通过法院:
1、孩子的抚养权,生活费用共同承担;
2、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房屋、债权债务)应当依法分割,如果能证明是婚前财产的另外;
3、一方有过错另一方可以要求精神赔偿损失,但要视具体情而定,不能一概论,主要是证据;
4、离婚必然有损失,更主要的问题是爱与不爱的问题。

如果你没有过错他说的话法院不会支持,如果你一定要离,损失就是费点物力和精力

他对你动手了,就表明他根本不爱你。。。至于单方提出离婚有什么损失可以找我谈谈加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