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法律上属于二婚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22:51:36
某女子在父母的逼迫下无奈与某男子领取了结婚证,但是没结婚,也没有在一起相处过。由于这女子执着不与其结婚,最后经双方协商,现在向申请撤销以前领取的结婚证。

如果以后此女子和他相爱的人领结婚证时,这个女子是不是已经属于二婚?

结婚证上会不会写着某某女二婚等等。。

恳请法律高手指点。。

在线等哦
和以前那个父母操办的人,已经撤销了婚姻。如果以后这个女子在与爱人领结婚证,属不属于二婚?

不管何种原因,婚姻法规定只要领过结婚证的就属于结过婚,受法律承认和保护!必须离婚后才可再婚,属于二婚!

有时法律不讲情理,慎重!

先同第一丈夫离婚再结婚,就人是重婚了,结婚证上并无二婚字样,但离过婚两的事实是要记录的。

很明显的属于重婚。
还是先与之前的人离婚吧。

撤销后 就等于没发生过
所以不属于
那一次的真撤销了么?

领取结婚证就是合法夫妻,如果在没有到地方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或没有经过人民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情况下该女子在和他人结婚就属于重婚。
二婚是指办理离婚手续后以他人在次结婚叫做再婚不属重婚

在第二次领结婚证的时候不会有二婚二个字的,按着程序上说,你已是二婚了,因为在领取结婚证的时候,电脑的数据已经在全国的民政局都有备案了。另外你自己不用想太多,这年头结婚的离婚的都很普遍,不要担心,真心喜欢你的人他是不会在意你的重婚,况且你又没有跟他在一起生活过,祝你早日找到相爱的另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