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自己写的财产分割书,标明房子是我的,卖房子时银行不认不让卖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2:06:17
我2004年离婚,离婚时前妻手写了一份财产分割书,写明婚后买的一处房产归我所有,现金存款归她所有,两个人都亲笔签了名,但是在法院的判决书上,只写了财产分割双方无异议,没有写具体怎么分割的。
现在我急等钱用,急于将房产出售,卖家也找到了,他也已经支付了首付并在中国银行申请了贷款,但是银行在审核我的资料时不承认我的财产分割证书,说不能证明是我前妻亲笔写的,离婚判决书上也没有写明,所以不批贷款,让我去公证,或者开证明,现在我很着急。请问各位大哥大姐弟弟妹妹叔叔婶娘:
1.如果去公证,需要双方本人到场吗?因自离婚后五年了,她去了深圳基本没有消息,电话也都变了,所以联系很难。而且我刚刚再婚,去找那么久没联系的前妻(前妻一直后悔和我提出离婚,她婚后几年中曾要求复婚,我没同意,她一直很生气)她帮不帮还不一定,其中的尴尬也不言而喻。
2.如果让法院重新判决,会不会拖的时间太久,因为本人目前急等钱使用
3.还有其他方法能解决这个问题吗?
跪求各位,有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请帮个忙!
补充一点啊,房子虽然是和前妻婚后买的,但是只房产证上只写了我一个人的名字

你应申请法院执行,房管部门会根据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把房产的户头过在你的名下,不存在公证及重新判决的问题。

这么着急的事还是找律师解决吧

按规定必须有公证书才行

财产分割协议法院是否有备案,有可以找法院调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