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疑难:逼 女 子口 ~ 交,与qiang 间的罪行有何不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20:20:32
如题,请指点

只是为了满足性欲,而无进一步行为发生,所以应认定为强制猥亵妇女罪。

在我国法律、司法解释没有明确之前,对性交的理解还是维持一种传统的观念,是指男性用阴茎侵入女性阴道,除此以外,满足行为人性欲的其他方法都称为猥亵。

我认为这个构成污辱妇女罪,不构成强奸。

强制猥亵妇女吧,强奸以插入为即遂标准,剥夺的是妇女的性自由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