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法律有关人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11:41:36
我是今年2月份买的房子,但是这个房子没有预售许可证,属于是无证的,承诺五年内办房产,然后就签合同了,但是最近工地停工了,一直没在建设,合同上写的是今年年底交房,看样子是没希望了。我现在很后悔,想退房,但是直接找开发商肯定不给退,现在想走法律程序,但是不太明白,我想请教一些懂法律的人员给解决一下,给个建议。像我这种情况能拿回资金吗?

开发商没有预售许可证就销售商品房是违法的,你完全可以要求其退款。如果当时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你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第九条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没有预售许可证就出售商品房的行为是违法的,故你们订立的合同是无效的,你可以先想房地产公司要求退款,不行就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