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 自家宅基地建房 邻居阻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08:47:42
自家的宅基地要建房子,邻居以房子建起后会遮挡住他的庄稼为由,一个老头老妈
一个老头老妈子 就是耍赖 朝地下一躺 派出所去了也没解决
哪位大虾指点下该如何办
调解不成,就是不让建。但是证件都齐全,什么手续都有,政府批准的

若已经按规定办理规划土地等手续,不要怕,人110解决!

其实,很遗憾的说,你有侵犯邻居相邻关系权利的嫌疑(因为没有具体情况,无法确定)。
如果是的话,邻居有权要求你停止施工,或者协商赔偿。
请注意,不是采光权什么的,中国没有采光权这种权利。必要限度的生产采光需要是相邻关系的内容。
如果还有什么不清楚的,请邮箱我。

政府批准了不等于全部合法,仅在该职权部门所批准范围内合法,也就是批准你建,给你个许可证,只能说明你建房子的行为合法,只是着眼于局部利益。看你自己吧,如果邻居要告你是没有问题的,有依据的。

  按法律规定,你这类情况属于相邻关系的纠纷,由于提供的信息不足,无法就纠纷的原因进行详细回答,请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对问题进行解决。
  相关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八十四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八十五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第八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第八十七条 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八十八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八十九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第九十条 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
  第九十一条 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
  第九十二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