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地税年报招待费怎么调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4:31:12
所属期是2008年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因此,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标准,采取孰低原则。
例如:1、某企业销售收入1000万元,发生业务招待费支出10万元
计算扣除标准
(1)、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扣除标准10*60%=6万元
(2)、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扣除标准1000*5‰=5万元
(1)与(2)比较,采取孰低原则,(2)为扣除标准。
纳税调整10-5=5万元。

2、某企业销售收入1400万元,发生业务招待费支出10万元
(1)、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扣除标准10*60%=6万元
(2)、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扣除标准1400*5‰=7万元
(1)与(2)比较,采取孰低原则,(1)为扣除标准。
纳税调整10-6=4万元。